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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严禁医生“吃”药品回扣

1998-07-17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张荣大 我有话说

新华社青岛7月16日电青岛市卫生局向危害社会的“药品回扣”风亮出禁牌:违规医生将受到降级、下岗直至开除的处理。

青岛市卫生局日前出台了加强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,明令禁止临床科室、临床医生接受医药厂商赠予的任何名目的回扣。《规定》要求临床医生不得保管、发放药品,不得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,违者第一次扣发全年奖金,第二次降聘一级技术职称。临床科室及个人不准接受医药厂家捐赠的药品宣传费、观察费、临床验证费、劳务费等,不得为药品厂家促销人员统计药品销售数量,违者予以下岗分流处理。

为了刹住药品回扣不正之风,《规定》还要求临床医生要对症开药,合理用药,有国产药不用进口药,有低价格的药不用高价格的药。同时要严格控制药品用量,一般病情每次处方开3日药量,慢性病人每次处方开7日药量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定期组织专家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评价,发现开“大方”者将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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